GB/T 9330.1-2008
5标志
5.1产地标志和电缆识别
电缆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和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厂名标志可以是制造厂名或商标的重复
标志。
5.1.1 标志连续性
一个完整标志的末端与下一个标志的始端之间的距离:
——在电缆外护套上应不超过550 mm;
——在电缆绝缘或包带上应不超过275 mm。
5.1.2耐擦性
印刷标志应耐擦。
5.1.3清晰度
所有标志应字迹清楚。
5.2产品表示方法
产品用型号、规格和标准号表示,表示方法应符合4.2规定。
5.3绝缘线芯的颜色识别方法
5.3.1 一般要求
当五芯以下电缆的绝缘线芯采用着色标识时,除用黄/绿组合色识别的绝缘线芯外,电缆的每一绝
缘线芯不应使用不是组合色用的绿色和黄色。
5.3.2颜色色谱
电缆优先选用的色谱是:
——两芯电缆:无优先选用色谱;
——三芯电缆:黄/绿色、浅蓝色、棕色,或是浅蓝色、黑色、棕色;
——四芯电缆:黄/绿色、浅蓝色、黑色、棕色,或是浅蓝色、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
——五芯电缆:黄/绿色、浅蓝色、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或是浅蓝色、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
黑色或棕色。
各种颜色应能清楚地识别并耐擦。
5.3.3黄/绿组合色
黄/绿组合色绝缘线芯的双色分配应符合下列条件:
对每一段长15 mm的双色绝缘线芯,其中一种颜色应至少覆盖绝缘线芯表面的30%,且不大于
70%,而另一种颜色则覆盖绝缘线芯的其余部分。
5.4 绝缘线芯的数字识别方法
5.4.1 一般要求
当绝缘线芯采用数字识别时,绝缘应是同一种颜色并按数序排列,但黄/绿组合色绝缘线芯(若有)
除外。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百花谷博客 » GB/T 9330.1-2008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