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H1020 2252-2014
7检验规则
7.1 抽样方法
7.1.1 降压增注用表面活性剂按批检验,每供货一次的产品为一批。
7.1.2抽样按GB/T 678-2003中7.6规定确定抽样数量,按GB/T 6680的规定进行抽样,抽样总量不
少于lOOOmL。
7.1.3将抽到的样品充分混合后,等量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瓶中,密封并贴上标签。表签上应
注明样品名称、生产单位、产品类型、生产日期、抽样日期、抽样地点和抽样人。一瓶做质量检验,
另一瓶留作为留样,留样期为三个月。
7.2 判定规则
若检验结果中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重新加倍取样复检,若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
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品。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产品包装容器表面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净质量、批号、生产日
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编号、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8.2包装
产品采用清洁塑料桶或金属桶包装。每桶净质量(25±0.25) kg,或根据用户要求进行包装。
8.3运输
装卸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严禁撞击,以免泄漏。
8.4贮存
贮于阴凉、避风处,密闭保存。如有分层,请摇匀后使用。保质期一年,超过保质期应重新检
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 HSE要求
本品无毒,当降压增注用表面活性剂喷溅到眼睛、皮肤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即可。降压增注
用表面活性剂洒落在地上,应及时回收,对少量的降压增注用表面活性剂用土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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