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3404-2013
6.2 实验
6.2.1 紧固件的硬度实验每批抽取不应少于3件。
6.2.2 螺栓和螺柱的拉伸实验每批应抽取1件。
6.2.3 试样应沿毛坯纵向取样,当毛坯直径小于或等于40mm时,应在中心取样;当毛坯直径大于40mm时,应在直径的1/4处取样。
7 产品质量证明书
7.1 按本标准生产的紧固件,每批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
7.2 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制造商名称及出厂日期;
b) 制造厂技术(质量)检验部门的公章;
c) 质量检验员的签字及检验日期;
d) 产品的名称、规格、材料及材料标准;
e) 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
f) 合同规定的其他检验报告。
8 标记、标志、防护和包装
8.1 标记和标志(百花谷博客手打)
8.1.1 紧固件的标记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标准编号SH/T 3404;
b) 产品名称;
c) 螺纹规格和公称长度,螺母不标注长度;
d) 材料牌号;
e) 螺母标记型式代号。
示例1:螺纹规格为M20,公称长度为100mm,材料牌号为35的六角头螺栓,标记为SH/T 3404-螺栓-M20x100-35.
示例2:螺纹规格为M16,公称长度为100mm,材料牌号为35CrMoA的全螺纹螺柱,标记为SH/T 3404-螺柱-M16x100-2B
示例3:螺纹规格为M20,材料牌号为30CrMoA的薄型螺母,标记为SH/T 3404-螺母-M20-4B-I。
示例4:螺纹规格为M20,材料牌号为35CrMoA的厚型螺母,标记为SH/T 3404-螺母-M20-2B-II
8.1.2 在螺柱的端部、六角头螺栓的头部顶面和螺母的支撑面或侧面应采用钢印进行标志,标志应清晰可见,内容应包括材料代号和制造商标记;对于螺纹规格小于或等于M24的螺柱,可将材料代号和制造商标记分别标注在螺柱的两端。
8.2 防护和包装
8.2.1 碳素钢及合金结构钢制成的紧固件应进行发蓝处理,不锈钢制成的紧固件不做表面处理。
8.2.2 产品应按不同材料分别包装,并有防潮措施。
8.2.3 紧固件应成套装箱。
8.2.4 包装箱内应有产品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
8.2.5 产品装箱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商名称;
b) 出厂编号及日期;
c)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净重和毛重等;
d) 采购方名称及合同号;
e) 所附文件的名称及份数;
f) 制造商装箱部门的公章、装箱日期和装箱检验员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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