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标记
8.1 符合本部分的套管扶正器,应由制造商按8.2的规定作出标记。
对制造商和买方要求的附加标记不作限制。标记应采用模板印刷或粘贴标签的方法制作。标记应
标注在接箍或弓形弹簧片上。
8.2套管扶正器应标明安装扶正器的套管直径和适用的井眼直径以及本部分标记符号。
发运组装好的套管扶正器,其尺寸规格可标注在弓形弹簧片或接箍上。发运散装的套管扶正器或
分开发运的弓形弹簧片和接箍,则应在发运清单上分别注明各零部件符合本部分的标记符号。
示例:
一个符合本部分的140 mm(5½ in)适用于200 mm(77/8 in)井眼的扶正器,应标记如下:
140 mmX 200 mm GB/T 19831.1-2005lIS0 10427-1:2001或5½ in×77/8 in GB/T 198 31. 1- 2005/IS0 10427-1:20 01。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百花谷博客 » GB/T 19831.1-2005/IS0 10427-1:2001 石油天然气工业套管扶正器第1部分 弓形弹簧套管扶正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