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产品代号
产品代号如下所示:
示例:公称直径为200mm,公称压力为2.5MPa,用于油田含油污水介质输送用途,按本标准生产的复合管标记为:XF T 200 -2.5。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标志内容
复合管出厂时,应有目视清晰可辨的标志,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b) 产品代号;
c) 本标准编号;
d) 生产日期;
e) 批号。
8.1.2 出厂技术资料
制造商应向买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出厂检验报告。
8.2 包装
一般为裸管交货,也可按供需双方商定要求进行。
8.3 运输
复合管运输时,不得受到抛摔、剧烈的撞击、划伤、曝晒,避免油污和化学品污染。
8.4 贮存
复合管应存放在远离热源及化学品污染的地方;室外堆放应遮盖、避免露天曝晒。堆放场地应平整、干净、通风。复合管应平放并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非黑色产品不应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在室外保存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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