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标志和包装
10.1 标志
10.1.1 检验合格的修复抽油杆,在扳手方的平面上打上永久性检验标志,形式如下:

抽油杆标识
示例:表面淬火修复抽油杆,判定为Ⅱ级,修复批号为S001,则表示形式为:QⅡS001。
10.1.2 在检验合格的修复抽油杆,在距杆头台肩300 mm处涂刷色标以区分其等级:
Ⅰ级抽油杆:一条绿色油漆色条; Ⅱ级抽油杆:一条蓝色油漆色条。
10.1.3 每个包装(或每批)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填写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包括:名称、规格、等级、数量、修复单位、执行标准、出厂日期等。
10.2 包装
按SY/T 5029规定进行。
11 使用管理要求
按附录B规定进行。
12 HSE要求 旧抽油杆分选、修复、抽样检验时应穿戴劳保用品,严格按操作规程及相关的HSE管理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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