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抽样
5.2.1 取样时应根据堆码高度、形状和数量,在每一面的上、中、下各部位布置取样点,取样袋数应不少于总袋数的10%,每袋取样不少于100 g。
5.2.2 采集的试样经充分混合,分成三份。每份取约500 g,分别装入洁净、干燥的密封容器中,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单位、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和取样人。一份供分析用,一份留待复验,一份备仲裁用(保存三个月)。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包装袋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型号、保质期和净质量。每批产品应附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合格证。
6.2 包装
产品采用三合一复合袋包装。包装袋必须能够防潮、防水、防热、不易破损。每袋净质量(25±0.25)kg,但任意抽检40袋,其平均质量不得少于25 kg。
6.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应避免日光曝晒,应防潮、防淋、防止包装袋破损。
6.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产品保质期为一年。若超过保质期,应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 HSE要求
7.1 职业健康要求
装卸及使用人员应穿戴劳保用品,防止泄露形成粉尘影响操作人员的健康。
7.2 环境要求
本产品属于环保产品,在生产检测过程中对环境污染小。贮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回收或运至适合场所处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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