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574-2008
9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9.1 工业胶板都应印有明显昀标志,内容包括:产品标记、商标、制造厂名、生产日期。并附产品合格证,内容应包括:标记、规格、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等。
9.2工业胶板应进行包装,并在包装物上注明胶板标记、生产日期、厂名、厂址和数量。
9.3工业胶板在运输和贮存时,应保持清洁,不得与酸、碱、油类及有机溶剂等接触,并避免阳光直射。
9.4工业胶板在贮存时应竖放,贮存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85%,并距热源1m以外。
9.5在符合9.3、9.4规定的条件下,自制造之日起(以产品质量合格证日期为准),在不超过一年的贮存期内,产品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百花谷博客 » GB/T 5574-2008 工业用橡胶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