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351.1-2005
9标志和颜色
9.1 灭火器简体外表的颜色推荐采用红色
灭火器上应有发光标志,以便在黑暗中指示灭火器所处的位置。发光标志应采用无毒、无放射性等
不危害人体的材料制造。
9.2 灭火器应有铭牌贴在筒休上或印刷在筒体上,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灭火器的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的种类;
b)灭火器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用图2所示代码表示),代码的尺寸应大于16 mm×16 mm但不 能超过32 mm×32 mm;
注:对不适应的灭火种类,其用途代码可以不标,但对于使用会造成操作者危险的,则应用红线“×”去,并用文字明
示在灭火器的铭牌上。
c) 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
d) 火火器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或压力;
e)灭火器水压试验压力(应用钢印打在灭火器不受内压的底圈或颈圈等处);
f) 灭火器认证等标志;
g) 灭火器生产连续序号(可印刷在铭牌上,也可用钢印打在不受压的底圈上);
h) 灭火器生产年份;
注:灭火器生产年份应用钢印永久性地标志在灭火器上,在一年中最后3个月生产的灭火器可以标下一年生产的
年份,而在一年中头3个月生产的灭火器可以标上一年生产的年份。
i) 灭火器制造厂名称或代号;
j)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包括一个或多个图形说明和灭火种类代码(见图2)。该说明和代码应在铭
牌的明显位置,在简体上不应超过120。弧度;对灭火器的直径大于80 mm的,说明内容部分的
尺寸不应小于75.O CII12;当灭火器直径小于或等于80 mm的,说明内容部分的尺寸不应小于
50.O cm2;
k) 再充装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
9.3二氧化碳灭火器应在瓶体肩部打钢印。钢印应清晰、排列整齐。钢印的字体高度为4 mm~
10 mm;深度为0.3 mm—0.5 mm;钢印的字体排列可呈扇面状排列如图3,也可在瓶肩部沿圆周线排
列,各项目的排列应按图3中指引号为序。钢印标记应有下列内容:
a) 二氧化碳化学符号CO2;
b)最大工作压力Pw;
c)水压试验压力_P。;
d) 瓶体设计壁厚,mm;
e) 瓶体内容积,L;
f)空瓶质量,kg;
g) 制造年月;
h)瓶体编号;
i) 制造厂代号或商标;
j) 产品标准号。
1-C02;
2-瓶体编号;
3-水压试验压力,MPa;
4-空瓶质量;
5-实际内容积,V;
6-最大工作压力.MPa;
7-制造代号或商标;
8-制造年月;
9-瓶体设计壁厚,mm;
10-产品标准号。
图3
9.4贮气瓶应用钢印永久性标志,并有下列内容:
a) 驱动气体的名称或代号; b)驱动气体质量(对于充装液化气体)或20℃时压力(对于充装非液化气体);
c) 贮气瓶总质量(包括阀门);
d) 水压试验压力;
e)贮气瓶制造年份;
f)制造厂名或代号。
10 手册
GB 4351.1-2005
10.1 使用者手册(使用说明书) 每具灭火器应提供一份使用者手册,其内容应有灭火器的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的说明,警告和提
示。对灭火器的维修和再充装应提示阅读生产厂的维修手册。
10.2维修手册
生产厂应为每种类型灭火器备有维修手册,当有要求时应可以附送。其内容应有必要的说明、警告
和提示,维修时对设备的要求和说明;推荐维修的说明。同时应有易损零部件的名称、数量。对装有显
示内部压力指示器的灭火器,还应指明装在灭火器上的压力指示器不能作为充装压力时的计量压力;如
用高压气瓶作充装压力,还应说明应使用调压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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