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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1020 2379-2015 乳液态缔合压裂液技术要求

Q/SH1020 2379-2015
pH值、溶解时间、破胶时间、破胶液粘度、破胶液表界面张力、耐温耐剪切能力、有机氯含量。
7.4型式检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一一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一一正式生产后,若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一一正常生产半年例行检验或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一一出厂检验项目指标与上次型式检验指标有较大差异时;
一一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7.5判定规则
7.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表1及表2的规定,为合格品。
7.5.2若检验结果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表1及表2的规定,应加倍取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指
标不符合规定,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标志
外包装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净质量、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
企业标准编号、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8.2包装
用清洁的聚乙烯塑料桶包装,每桶净质量200kg±0.5kg。
8.3运输
运输过程中防雨、防晒。
8.4贮存
贮存时应保持通风、干燥、保质期为半年。
9 HSE要求
9.1 本产品的供应商应就其危险性提出安全建议或提供对应安全技术说明书。
9.2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接触入员应穿工作股、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手套等防护用品。
9.3接触后的应急措施:当样品喷溅到眼睛、皮肤时,用大量清水冲洗或及时医治。
9.4产品应密封保存,如有少量洒落地面,则用土掩埋;若大量洒落,则尽量回收利用并清理干净。
9.5试验废液应集中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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