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5832-2009
c)试验程序:
1)按GBT 3960的有关规定。
2)在对磨时,利用检测设备以3mg/3min的速度均匀加入液压油至检测试样表面。
6.5.3 试验记录
按表A.5的要求填写。
6.6 金属制成品表面硬度试验
按GB/T 230.1有关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对产品进行l00%的表观检验,内容包括:
a)外观无裂纹、损伤,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b)抽油杆螺纹经量规校验应符合SY/T 5029的要求。
c)滚轮扶正器、柱状扶正器扶正件手试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卡箍式扶正器锁紧可靠。
7.2 型式检验
7.2.1 轴向载荷
每批产品按3%抽样(最少抽样两套),按6.1进行轴向载荷检验。
7.2.2 径向载荷和工作温度
每批产品按3%抽样(最少抽样两套),按6.2进行径向载荷和工作温度检验。
7.2.3 疲劳寿命
每批产品抽样一套,按6.3进行疲劳寿命检验。
7.2.4 卡箍类扶正器轴向锁紧力
每批产品按2%抽样,最少抽样一套,按6.4进行轴向锁紧力检验。
7.2.5 抽油杆摩擦系数及磨损
每批产品按5%抽样(最少抽样三套),按6.5.2.6检验,应符合表7要求。
7.2.6 金属制成品表面硬度
每批产品按5%抽样(最少抽样三套),按6.6检验。
7.3 判定规则
所检项目应全部合格,如有一套不合格,则加倍抽检,若再有一套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
合格产品。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在柱状扶正器和滚轮扶正器扳手方颈平面标注永久性标志,内容为产品型号、产品编号和制造厂家。
8.2 包装
8.2.1 根据用户的需求和运距对产品进行包装,包装箱外正面应印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
编号、制造厂址、联系电话,侧面应印有产品数量、总质量及防雨等标志。
8.2.2 包装箱内应附产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和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格式参见附录B。
8.3 运输
产品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避免碰撞、雨淋。
8.4 贮存
检验合格的产品应置于室内,避免接触具有腐蚀性的物质,并离开热源1m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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