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应在标志槽内打印如下产品标志:
a) 产品型号及连接螺纹代号;
b) 制造厂代号或注册商标;
c) 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7.1.2 产品装箱后,在包装箱上应作如下包装标志:
a) 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b) 产品型号、名称及数量;
c) 包装箱尺寸(长×宽×高),mm×mm×mm;
d) 毛质量或净质量,kg;
e) 出厂日期:年、月。
7.2 包装
7.2.1 产品包装前连接螺纹要涂好防锈油脂,并戴好护帽。
7.2.2 产品应用木制的包装箱包装。
7.2.3 随机文件应装入塑料袋放入包装箱中,文件包括:
a)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7.3 运输、贮存
7.3.1 工具运输中避免强烈颠簸,水平放置,装卸要轻抬轻放,严禁摔、碰、挤、压及接触酸、碱、盐等腐蚀性物质。
7.3.2 工具不应无规则堆放,要直立和平放在通风干燥处,胶筒式刮削器贮存期不应超过18个月。
8 HSE要求
8.1 套管刮削器验收和试验时应穿戴整齐劳保用品,试验现场应配备医务急救药品及相关器材。
8.2 试验前检查工房内电器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8.3 严格按照试验方法及行吊、试压泵的操作规程操作。
8.4 试验压力不应超过本标准规定的压力,试验现场要设立明显标志,避免无关人员进入试验区。
8.5 为防止实验过程中因高压可能导致的地面管线爆裂或工具断脱等情况造成的伤害,高压区内严禁随意走动,高压区与试验人员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设备,严禁正对高压管汇和实验工具进行观察,试验管线要固定,严禁带压整改作业,停泵放掉压力后方可拆卸工具。
8.6 试验废物、废液等集中处理,保持试验工房清洁、整齐、安全。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百花谷博客 » Q/SH1020 0215-2017 套管刮削器通用技术条件